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坚持“优先安置特困人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参加过职业培训、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无赢利性/营运性产业,未参加过公益性岗位或者未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目前征信状态良好。优先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
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工勤服务、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2025年中站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瑞丰路与新园路交叉口向北50米右转100米路北中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援助窗口。
3、咨询电话:2953720
4、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人员需持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状态有效)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到窗口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供需对接(面试):根据报名情况,按照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进行推荐。用人单位依据推荐函及时确定面试时间并组织面试,经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连续3次拒绝到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用人单位连续3次拒绝安置与岗位相适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则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
(五)拟用公示: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通过人社部门初审汇总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部门官网上公示7天。
(六)录用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进行就业登记。
四、相关待遇
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订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应于补贴期限一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待遇不低于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政策人员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附件:《附件:2025年中站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xlsx》
中站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